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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深入阐释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的重大科研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经部分完成的,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密切相关的论文、专著等重大标志性成果。

2.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6万元。立项后拨付40%经费,待课题结项后拨付60%经费。

(2)后期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根据选题质量、研究难度和发表情况等确定资助额度,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成果正式出版/发表后拨付剩余经费。

三、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项目申请者必须为环球360娱乐网站教工,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和关键词》(见附件)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2.重大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所主持的社科类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或撤项者不可申报。

3.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每人限报1项。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60%以上,申报时需提供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已获批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或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成果1份(A4单面打印),学院(部)、研究中心(所)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交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室)。《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及成果电子版发送至xiangmuke@snnu.edu.cn,命名“姓名+二十大专项申报”,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项目立项

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证书,签订立项协议。

、项目结项

项目的研究工作应于立项书上规定的完成时间之前结束,项目结项需提交相关成果,项目评审合格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环球360娱乐网站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济铭

电话:85310345

邮箱:xiangmuke@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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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

附件【选题指南和关键词.docx】 附件【汇总表.xls】 附件【重大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