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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2021 年度先进社团和优秀社团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0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陕西省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等评选暂行办法》的要求,省社科联拟开展2020-2021年度先进社团和优秀社团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表彰先进社团50名并颁发奖牌,表彰优秀社团工作者10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均不发放奖金。

二、参评范围

1.先进社团: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省级社科学术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

2.优秀社团工作者:评选期内在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省级社科学术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等单位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社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无负面舆情信息;

2.依法按章开展活动,积极承办、举办学术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

4.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能按期参加年检年报工作,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为合格;

5.单位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

(二)优秀社团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业务能力强,热心于社科事业;

3.工作表现突出,落实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其他要求

表彰重点向一线倾斜,一般不评选厅局级或相当于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人,评选表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5%。

四、申报评选程序

1.填报《省社科联2020~2021年度先进社团申报表》《省社科联2020~2021年度优秀社团工作者推荐表》;

2.省社科联负责组织评选;

3.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核准;

4.印发表彰文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请于2022年8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9月2日前报送校务楼422室,A4打印,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xiangmuke@snnu.edu.cn。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