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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日开展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委托);

2.2020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延期项目;

3.其它申请结项项目(具体须与市规划基金办沟通)。

二、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2份,并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样表格式要求填写结项成果一式4份,结项成果须制作成胶装本,结项申请书无需胶装(成果转化、发表文章、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成果册内,课题支撑材料要尽量细化、具体、全面),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xiangmuke@snnu.edu.cn。凡不按格式要求装订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申请延期、变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报市社科规划基金办。

2.结项项目受理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0日(工作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初审后的结项成果(含电子版)送交市社科规划基金办,逾期不予受理。

3.结项电子版成果报送要求:

一级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例:张三(19J100)

二级文件包:包含两个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

例: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书

三、结项评审

1.结项项目由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2.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发放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85310345

联系人:王济铭

附件【变更和延期申请表.docx】 附件【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课题成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