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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学前教育研究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课题研究水平,努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2020年是实施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课题研究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自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主要包括学前儿童权利保障、幼儿园质量监测评估标准、公益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投入与保障、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二)幼儿园管理规范化研究。主要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机制、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文化建设、幼儿园精细化管理、幼儿园“小学化”治理。

(三)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数字资源服务、数字幼儿园规范建设、智慧幼儿园建设、幼儿园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培训。

(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主要包括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幼儿园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保育员队伍建设。

(五)保教质量提升研究。主要包括幼儿园课程建设、保教质量评估、家园共育一体化、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优化、幼儿园游戏、幼小衔接、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科学育儿指导。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立项数量:2020年度计划设立研究项目50项,其中重大项目10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有关方面已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进行评审。各相关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个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课题申请。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2.《陕西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4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自行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2020年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校务楼42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muke@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济铭   电话:85310345

附件【附件2.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3.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