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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结项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为了做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7年立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

2.往年申请延期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满足结项要求的其他年份项目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项。

二、中期检查范围

1.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需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三、报送要求

1.项目结项自行下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终结报告书》,成果复印件加附于后;延期结项的填写延期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社科处项目科,地点校务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xiangmuke@snnu.edu.cn,命名年份+姓名+学院+中央高校结题申请,如:2017+张三+文学院+中央高校结题申请。

2.报送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未及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将对项目进行终止处理。

联系人:王济铭  电话:85310345

附件【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变更、延期审批表格式.docx】 附件【附件1:修订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终结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