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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励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凡环球360娱乐网站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外地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西安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西安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报送。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四)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六)已获市委市政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含市级“五个一工程”入选奖)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七)副市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个人成果不得报送(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委托第二、三作者报送)。

二、成果报送要求

1. 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一个作者只能向一处报送。凡报送者,专著须提交3本,论文复印件3份(外加原件一份),调研报告提交3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并填写《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以上材料其中一套做匿名处理。

2. 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9月1日前提交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办公室(校务楼422),电子版《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发送至chengguoke@snn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王卓 张闻箫

联系电话:853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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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9日

附件【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