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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要有新的眼光,新的时代精神,新的学术思想和新的治学方法,要立足当代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和谐文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来确定选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立项时将对研究回答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在学科建设方面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研究等集体攻关课题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文化艺术研究课题给予倾斜。

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年度课题和青年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自筹经费课题。其选题、申报和评审办法与资助课题的要求相同。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

三、项目申报人一定要认真学习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下发的《课题指南》、《申报公告》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全国艺术规划办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课题。申请青年项目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正在进行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四、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可从我处网站或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五、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认识项目申报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并积极动员本单位教师与科研人员参与申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六、申报材料包括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制的《申请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4千字左右)1份,电子文档1份,于2007年2月24日前报社科处(寒假在雁塔校区行政办公楼315房间办公,电话853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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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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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 .doc】已下载次

附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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