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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本次评奖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凡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经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市级以上社科规划结项课题;虽未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上述范围内的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西安地区以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申报。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此次评奖(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申报参评)。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

(四)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六)已获市委市政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评。

(七)副市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个人成果不参评(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委托第二、三作者申报)。

二、成果申报要求:

个人申报的成果每人限报一项,联合申报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申报的一项)。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的申报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负责人书面同意。一个作者只能向一处申报。

1. 专著类申报者,请提交《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下载见附件)一式两份及专著2本,并将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重要章节等进行复印,如有书评、转载、引用等情况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复印,所有支撑材料一式两份附在申请表之后;

2. 论文类申报者,请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论文发表期刊原件1本,并将论文原载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面进行复印,如有转载、引用等情况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复印,所有支撑材料一式两份附在申请表之后;

3. 调查报告和研究资料类申报者,请提交申报表、调查报告和研究资料各一式两份,若报告被某部门采纳请提供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所有原件材料在审核后会退回;

5. 所有材料请勿装订。

三、成果申报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科处成果科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环球360娱乐网站成果管理科(校务楼623办公室)

联系电话:85310622

联 系 人:王 卓

环球360娱乐网站

2013年4月24日

附件【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