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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0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环球360娱乐网站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相关要求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资助三类项目,即新创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具有较好艺术基础,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

艺术基金鼓励新作品的创作,在2015年3月1日开始申报前已经完成项目的深度创意策划和论证、剧本创作等其他重要的前期工作,并且能够在2016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相应创作任务、演出场次的项目都可以申报。申报大型舞台剧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应是2012年12月以后创作完成、已经完成10场以上正式演出,能够在剧本、音乐、舞美等关键环节提交重大加工修改提高方案,且能够在2016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相应加工修改提高任务、演出场次的项目。2012年12月以前已经完成创作和首演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同样,申报小型剧(节)目资助项目,也应是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此前完成和申报时仍在创作中的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包括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领域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实施,且能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应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能再次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1—2个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但应出具主要合作方的同意意见。

4.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本项目资助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每家单位或机构可申报1—2个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立项资助项目未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1.申报时间

即日起可注册登录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4月23日。受理地点在长安校区校务楼422室环球360娱乐网站项目管理科。

2.申报流程

登陆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项目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申报主体信息完善→身份审核→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附件→确认提交→打印材料→签字盖章并邮寄→完成填报→资料汇总→项目审查→项目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门户网站基金申报指南栏目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或与环球360娱乐网站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程旭

联系方式:029-85310345

环球360娱乐网站

2015年3月20日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项目申报附件材料.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