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2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近两年陕西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获准立项数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2014年,陕西省仅4项获准立项,到2015年,立项数达到30项左右。尤其是西安美术学院与西安音乐学院都有项目立项,其中尤以西安美术学院为甚,共申报63项,获准立项12项,立项率达19%。环球360娱乐网站相关学院应以其为榜样,争取在2016年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申报中力争有好的结果现就环球360娱乐网站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相关要求

1.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本项目资助具有丰厚文化内涵,较高艺术品位,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相统一,提倡多样化的美术精品创作。重点资助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辉煌成就和人民精神风貌,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描绘“美丽中国”,展现“一带一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题材多样、风格独特的美术作品创作。本年度重点资助重大现实题材美术作品创作。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主体和创作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本项目资助范围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画、组雕作品。绘画作品的尺幅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5×1.5米;版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1米。雕塑作品的尺度为:单件作品最长边不小于1.2米。不在规定尺幅和规定尺度范围内的作品,应在申报项目时特别注明。

2.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本项目资助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本年度加大对戏曲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3.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资助范围包括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领域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提倡多样化,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创作的作品应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艺术作品;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形象鲜活、笔触生动、旋律优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作品。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应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资助范围为两类项目,即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儿童剧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杂技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不超过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12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本项目资助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体现中国精神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提倡多样化,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

(一)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排演,且能够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5.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1.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受理地点在长安校区校务楼422室环球360娱乐网站项目管理科。

2.申报流程

登陆国家艺术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项目申报→用户注册(登录)→申报主体信息完善→身份审核→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附件→确认提交→打印材料→签字盖章并邮寄→完成填报→资料汇总→项目审查→项目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门户网站基金申报指南栏目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

联系人:程旭

联系方式:029-85310345

环球360娱乐网站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