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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学前教育改革,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幼儿园管理和科学保教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课题研究项目应以应用研究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研究;

(二)幼儿园内涵发展研究;

(三)普惠性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研究;

(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五)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研究;

(六)幼儿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七)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实践研究;

(八)幼儿园园所文化及特色幼儿园建设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相关高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立项数量:2016年度计划设立资助研究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另设自筹项目若干。本次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各市(区)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各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各相关高校直接上报。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推广性,重大项目应符合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的要求。

2.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在人员、财力等方面有相应的保障;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分类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1:1标准预算配套经费。

3.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项目资助

本次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大类。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5000元。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市(区)教育局、高校申报公文和《2016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各一式一份;

2.《陕西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并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

(二)申报方式。

请于10月27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并发送附件1、2电子版至xiangmuke@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鲁双 电话:029—853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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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3日

附件【2016年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