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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1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师校发〔2022〕107 号《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程序说明如下:

1.社科项目经费外拨应当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项目负责人应对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2.除涉密项目外,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需经社科处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3.社科项目外拨事项所需材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审批表》、外协合同、外协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其它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签署合同后,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外拨科研经费审批表》,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外拨经费2万元及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核;

(2)外拨经费超过2万元至20万元(含)的,学院审核、社科处审批;

(3)外拨经费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还需主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

(4)5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外拨经费,还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5)200 万元(含)以上的,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5.其它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违规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项目负责人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的,应在签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济铭 (85310345)

附件【陕师校发〔2022〕107号《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1).pdf】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横向合同模板.doc】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社科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审批表》.doc】 附件【外拨经费公示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