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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回执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将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平台登录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预算回执时注意以下事项

  1. 登录系统网站,仔细阅读左上角相关系统使用说明。注册信息,等待审核。

  2. 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进入系统填报预算。

  3. 进入系统后,须在平台上传原始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不能改动任何信息。一旦发现改动,全国社科工作办会将情况记入项目负责人信誉档案。在平台填写的课题组成员也必须与申请书一致,如果成员有变化,需要在预算填报结束后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自行改动成员的行为也视为违规。

  4. 请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管理办法,按要求填报预算。《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规定,间接经费按项目总经费的30%提取。如项目总经费为25万元,直接经费为17.5万元,间接经费为7.5万元。

  5. 请参考本通知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回执-模板》,按自己项目实际需求填报预算。

  6. 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请将这三部分经费额度预算足够。

  7. 数据采集费栏目预算须按研究实际情况开支,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应归入相关预算栏目。

  8. 预算中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和最终成果出版经费(后期资助项目须列出最终成果出版费,出版标准每10万字1.7万元,请预留足够的出版费)。可在印刷出版费栏目中列支阶段性成果出版经费。项目鉴定结项后,结余资金可用于最终成果出版。

  9. 设备费栏目预算应严格控制支出额度。本栏目不得列支与项目研究目标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经费开支。如,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购置设备应列明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单价,且不得过度购置。电脑及周边设备一般不得超过一台,包括电脑、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购买的设备均须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10. 请尽快完成注册,在11月5日前完成预算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

  11. 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信息,以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变更、中期检查、结项等)均需登录系统操作。

     

    联系人:鲁双

    话:029-85310345  

    注:请注意短息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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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8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回执-模板.doc】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doc】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规定.doc